2020年重庆市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我国法律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 复议选择型
即由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之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诉讼。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中公教育专家提示考生需要注意复议结束后应如何起诉的问题,这主要分为四种情形:
(1)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告原机关;
(2)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告复议机关;
(3)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既可以告复议机关,也可以告原机关;
(4)复议机关不予答复的,既可以告复议机关,也可以告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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