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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行测知识:公民的基本义务

来源: 2020-01-07 09:56

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宪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4.服兵役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义务。

5.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6.其他基本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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