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财会知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1.个人取得的津贴、补贴,不纳个税的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新增: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税。
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3.新增:军队干部津贴、补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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