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财会知识: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征税环节 | 适用范围 | |
初始环节 | 生产环节 | 除按规定外在零售环节纳税的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消费品。 |
进口环节 | ||
委托加工环节 | ||
特殊环节 | 零售环节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超豪华小汽车(加征) |
批发环节 | 卷烟(加征) |
1.卷烟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注意考点: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2.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注意考点:
(1)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价格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纳税人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増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同增值税规定)。
3.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加征:每辆零售价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