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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9)

来源: 2019-12-06 17:15

一、生命权

虽然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生命权相关内容,但是从广义上说,生命权也属于人身权。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

二、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査和侵害的自由。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础和前提。《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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