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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35)

来源: 2019-12-06 17:22

清偿债权的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顺序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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