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市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审判公开的内容
审判公开的内容
1.审判信息的公开
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3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审理过程的公开
(1)允许公民到场旁听审判过程,允许新闻记者向社会公开报道审判活动和审判结果。
(2)依据《高法解释》第187条的规定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3.审判结果的公开——公开宣告判决。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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