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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市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

来源: 2020-04-05 12:45

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

1.绝对不公开的案件(应当不公开)

下列三类案件,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必须是案情本身涉及国家秘密)。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如强奸案件等)。

(3)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到场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院决定。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对依法公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2.相对不公开的案件(可以不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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