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市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不公开审理的程序要求
不公开审理的程序要求
(1)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时,说明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只是不允许公民到场旁听审判过程,不允许新闻记者向社会公开报道,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还是必须参加案件的审理。
(3)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年龄计算以开庭审理的时间为准。
(4)共同犯罪案件中只要有一个不符合公开审理的情形,整个案件都不应公开审理。
(5)依据《高法解释》第186条第3款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仍然必须公开进行。
(7)依据《高法解释》第48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对依法应当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宣判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有旁听人员的,应当告知其不得传播案件信息。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