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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市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申诉、控告的提起以及处理

来源: 2020-04-05 12:53

申诉、控告的提起以及处理

(一)提起申诉、控告的主体

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利害关系人。

(二)申诉、控告的受理主体

申诉、控告所针对的对象是有《刑事诉讼法》第115条所规定的五种情形的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就决定了接受申诉、控告的主体只能是该司法机关。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司法机关还包括了公安机关。

(三)对申诉、控告的处理

对于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申诉、控告,受理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于处理不服的,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利害关系人还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要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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