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75)
亮点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之陪审员权力
第二十一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解读】以上法条对于三人制法庭、七人制法庭中的陪审员地位进行了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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