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76)
亮点8: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解读】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都为5年,同国家机关任期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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