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193)
刑法中有很多罪名很有意思,比如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看到这里不知道你有没有脑袋晕晕,两眼呆呆,不着急,今天给大家介绍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这三个罪名的区别点。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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