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核方式
招生考核方式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按计划安排、报名类别和参考比例确定招生计划。
1、B类【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计分方法:
分数计算公式为:
高中毕业生合计总分×50%+技能测试(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高中语数外学考成绩原则上以第一次成绩为准,个别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能正常参加第一次考试科目,需出具本人申请、县市招办或考试院签署证明材料,方可按该科目第二次考试的成绩参与计算。按第二次考试成绩计算的,高中语数外学考部分成绩折合分数不能高于60分。
2、C类【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届职高对口毕业生】考生计分方法: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合计总分×50%+技能测试(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A、B、C、D类技能测试(面试)内容:技能测试(面试)得分占比50%,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康素质、表达能力、职业倾向、创新思维与实践动手能力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性,主要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4、E类特长生考核内容:分项目测试,专业测试总分100分,其中高中语数外学考成绩占比为30%,专项测试占比为70%(测试时间为3月20日,具体测试方案见学校招生信息网)。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3月19日公布录取名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3月20日相关考试,按20日的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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