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轨道交通]【基层动态】运营集团供电中心顺利完成能源类协议过户工作
根据运营集团印发《关于重新签订能源类协议的通知》相关任务要求,截至2019年3月1日,运营集团供电中心圆满完成16个用电户头高压供用电合同及电费协议的重新签订工作,历时28天,比计划提前2个月完成任务。
先做先行巧筹备。由于各接口单位过户业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受理周期均不相同,供电中心提前安排专人与国家电网客服中心、5家供电分公司及11个供电营业厅对接30余次,沟通户号业务申请及合同签订相关规定,提前备齐申请基础材料,科学制定业务跑位计划,有效缩短办理流程路径,确保工作统分有序,提高任务完成效率。 精心把关防未然。供电中心对新旧供用电合同仔细比对,对用电性质、功率因数、产权分界及责任划分等内容重点审查,提前发现并解决合同中3号线华苑主变电站负荷性质定义有误、1号线勤俭道和西南角主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失真等6项问题,为地铁供电可靠性、精准性、安全性提供基础保障。 精诚协作互补位。一方面相互补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电中心与其他业务相关部门精诚协作、统一标准,减少重复动作,精简审批事宜,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一方面协作攻坚。在办理地铁2号线沙柳路主变电站过户工作过程中,与地铁集团协作沟通,有效避免沙柳路主站增容工作与电力过户业务对冲,及时化解突发问题。 截至目前,运营集团用电主体全部完成交割,2月份由运营集团结算电费1756万元,当月抵扣税款200余万元,实现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板块整合时期电费管理业务对接与平稳过渡。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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