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买卖税费
上海二手房买卖税费的征收标准分为买方与卖方,对应要求如下:
一、上海二手房买卖税费对卖方的征收规定:
1、交易手续费:
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收取)
2、合同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免交)。(国家财税局收取)
3、营业税:
普通住宅
5年内:合同价×5.55%
5年以上:免征国家财税局
非普通住宅
5年内:合同价×5.55%
5年以上:差额×5.55%
4、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
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财税局收取)
非普通住宅: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2%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5、土地增值税:免征。
6、买卖合同公证费 :(出售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房屋成交总额×2.5‰+250元。(公证处收取)
7、中介费:
房屋成交总额x1%。(中介公司收取)
二、上海二手房买卖税费对买方的征收规定:
1、契税
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1.5% 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首次购房和改善居住条件得按1%
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3%。
(国家财税局收取)
2、交易手续费:
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收取)
3、合同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免交)(国家财税局收取)
4、权证印花税:5元/本。(国家财税局收取)
5、交易登记费:
住宅:40元
非住宅:550元。(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收取)
6、配图费:25元。(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收取)
7、查档费:(求购方有查档要求时)30元。(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收取)
8、买卖合同公证费:(求购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
房屋成交总额×2.5‰+250元。(公证处收取)
9、贷款合同公证费:(求购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买卖合同需要公证且需贷款时才须缴纳)
贷款额×3‰。(公证处收取)
10、他项权利登记费:(抵押登记费)(需贷款时才须缴纳)
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200元
纯公积金贷款:100元。(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收取)
11、保险费:(需贷款时才须缴纳)
免收。(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收取)
12、评估费:(需贷款时才须缴纳)
房屋成交总额50万以内:300元
房屋成交总额50-100万:500元
房屋成交总额100万以上:房屋成交总额×1‰。(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收取)
13、转按揭担保费:(需贷款且须转按揭时才须缴纳)
贷款额×6‰。(担保公司)
14、公积金贷款担保费:(需公积金贷款时才须缴纳)
贷款额×担保费率对应系数 (见担保费率对应系数表)。(担保公司收取)
15、中介费:房屋成交总额×1%。(中介公司收取)
小编提醒:
国家出台的关于房产税费的规定有时会发生变化,上述介绍的关于上海二手房买卖税费标准的相关内容仅作参考,应以购房时当地房产部门最新公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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