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产买卖纠纷常见案例
案例一:
2015年7月12日,范某将父母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106万元出售给汪某。后范某以未经父母同意、父母拒绝出售为由拒不履行出卖的义务。2016年10月17日,汪某告上法院,要求范某及父母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经调解,范某支付违约赔偿金15万元。
案例二:
2016年8月6日,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李某花76.8万元,向王某购买王某名下一套96平方米房屋。后来王某以家人不同意出售为由,未继续履行合同。李某告上法院,要求王某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7.68万元,中介费2万元,并且退还定金2万元。王某只同意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李某全部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通常,代理人无权处分主要因为没有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明确授权,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不过代理人之间多是父子、夫妻等亲属关系。而对方是怀着诚意,基于对出面卖房者的信任来签订合同的。卖房的人却推说自己无权代理,房子不卖了。但合同仍对签署合同的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该代理人仍要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像在范某卖房案中,范某就只得支付了违约金。
房价上涨高,双倍返还定金不足以弥补房屋差价损失,相对买房人损失以房屋差价酌情认定。无锡二手房买卖中介提供的合同都是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双倍返还定金,或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载明如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仍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支招:
房地产作为老百姓家里最重要的资产,在购置或出售二手房时一定要慎重。在购置或出售资产时要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交易流程、合同术语等,如对支付时间有要求的,不能仅口头约定,要在合同中明确载明。
建议选择较为正规的房屋中介机构,必要时可至产监处查阅房产抵押、查封等信息,重要的权利义务应在合同中明确载明,并留存好相关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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