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登记诉讼时效有多少年
一、房屋产权登记的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产权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较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二、房屋产权登记诉讼时效有多少年
1、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执法有分外划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实用的是《民法通则》第135条划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凌驾二年,人民法院不给予其受理。
2、时效:是指《民法通则》里的第136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给予受理。
3、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给予其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该在二十年的时效之内提出来,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给予其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跟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额当天开始计算。如《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
4、通过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作出具体复议之日起计算。
5、对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作出具体处罚的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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