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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品房怎样计算房屋面积

来源: 2018-08-03 12:49

 一、商品房建筑面积可用如下式子表示: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公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应分摊公用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的使用面积(厅、卧、厨、卫、储的净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12共用墙墙体投影面积或=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公共分摊面积公共分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应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这样,知道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在购房时,心中就有谱了。

 

  二、阳台面积是如何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

 

  计入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阳台是指套内阳台的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分封闭阳台和未封闭阳台两种,封闭阳台按阳台外围与房地产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算,而未封闭(包括凹阳台、半凹半凸的阳台,有柱的凸阳台)的则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三、发生面积误差如无其他约定,一般来说,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可以直接找卖房沟通协商解决。若是协商未果,可以依法进行诉讼。

 

  如果购买的是新房,面积误差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第1,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2,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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