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安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20名公告(2)
(二)考试
1、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和写作能力,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3:1。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2: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体检及考察
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院党组研究,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录用
体检合格者拟定为用工人员。用工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继续保持用工关系。
六、应聘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人才派遣。由我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后,派遣到我院工作。
(二)工资待遇。基本工资每人每年30000元,工作经费、差旅费及绩效考核奖金平均每人每年9000元;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每人每月,试用期间不发给绩效考核奖金。确立正式用工关系即为用工人员依法购买"五险",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其工资中扣除。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24607020
咨询电话:028-24607092、1588420533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检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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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rar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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