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南召县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招聘30名公告(2)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6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南召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南召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南召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 %+面试成绩X40 %
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依然相同,则毕业时间早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各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以下2个文件执行: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所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向参加体检人员收取。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南召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接受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南召县隆安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召县隆安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已聘人员由南召县隆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件及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六、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南召县政府网、南召县人民检察院网、或到南召县隆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查询或咨询(0377-60351598)。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南召县人民检察院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0377-66932103
13409280268 13803773822
招聘监督电话:0377-66932371
原标题:南召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检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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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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