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市招录检察机关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 2017 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须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人员名单附后)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重庆市 2017 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使用 A4 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证件、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供经工作单位签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查表》(无工作单位的不签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限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限本科段为法学类专业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限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职位有其他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17 年 8 月 1 日下午 14:30-17:00 在重庆市检察官学院 4120 、 4121 教室(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 396 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北楼)接受资格审查。
三、有关要求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录程序的资格。若由此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以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通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若再次出现缺额,则按上述办法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再次递补,直到符合下一招录程序的人员比例为止(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布进入下一招录程序的人员名单。若某一职位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该职位本次停止招录。
原标题:关于重庆市2017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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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017年重庆市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7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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