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20人公告(2)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章丘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7年8月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三、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及写作等。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8月8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民身份证、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等。同时,在职人员(含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等)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在2017年8月1日之前取得)。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通过章丘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 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计划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以及对检察业务的认知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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