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派遣制书记员、驾驶员招聘25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曲阜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书记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及数量
1、招聘人员系曲阜市春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
2、书记员22名、驾驶员3名(男性)。
二、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风正派,本人或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三)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具有曲阜市常驻户口或父母、配偶有一方具有曲阜市常驻户口;
(五) 身体健康,听力正常,口齿清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 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应持有C1及以上车型驾驶执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有三年以上驾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中心(裕隆路96号)
咨询电话:0537-3012023、0537-4498606、18553700938
1、报名:报名应聘人员应下载本招聘简章附件《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2份,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报名表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并加洗3张备用。按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相关报名考务费50元。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本人携带备用照片3张,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驾驶员的考生应携带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由招考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向社会公示,予以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填写《报考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驾驶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7年8月7日至8月8日工作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考试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
书记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驾驶员笔试内容为安全文明驾驶知识(科目4)。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并在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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