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事务人员12人公告(3)
五、聘用及培训
1.对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
2.试用期人员应接受岗位培训。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六、管理
聘用合同首次签约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
(二)正式聘用期内每月应发工资约3000元。年终根据地方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和聘用人员工作表现,适当发放一次性奖金。单位提供工作日三餐及餐费补助。
(三)按照《成都市市级机关聘用后勤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将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监督电话:028-87782298
咨询电话:028-87782218
九、本公告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事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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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事务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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