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信阳市新县人民检察院选调事业编制人员6人公告(2)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28日,县检察院向各乡镇(管理区、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下发选调方案,并通过新县电视台、新县人民政府网、新县人民检察院网等网站面向全县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 7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新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告网站下载《新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章后,携带报名表两份、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蓝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首先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方可报名,由县检察院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报名者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报名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不能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报考文秘岗位和法律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法医(医学)岗位的笔试内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分(其中法医(医学)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100%)。
文秘职位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写作成果适当加分:1000字以上文章在市、省、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的每篇分别加0.5、1、1.5分;1000字以上信息被市、省、国家级机关单位转发或采用的每篇分别加0.5、1、1.5;1000字以上调研文章一般法学报刊、知名期刊、权威报刊发表的每篇分别加1、1.5、2分,出版专著的每部加3分;成果奖和领导批示的比照上述级别加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级别发表或获不同级别奖项的,以最高级别或奖项给予一次记分;合署或合著的按作者人数平均记分;该项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申请加分的材料须提供原件,最后递交时间在 7月7日下午5点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17年7 月14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新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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