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52人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性别 |
1 |
书记员岗(一) |
26 |
法律类、公安类 |
大专及以上 |
男性 |
2 |
书记员岗(二) |
26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合 计 |
52人 |
备注:专业参照《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
置指导目录》设置。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工作;
2.具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3.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Office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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