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2)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沟通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笔试和专业测试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照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按照2:1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因自愿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县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对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六)聘用工作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薪资标准执行本县机关聘用人员薪酬规定(除基本工资外,还实行专门绩效考核管理)。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考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1年,在期间内因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553-7916455(政治处);
监督电话:0553-7911258(纪检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繁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有关规定解释。
原标题:繁昌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doc
1:繁昌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26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