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0人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根据市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6〕517号)精神,经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人民检察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以岗择人,岗责一致。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司法辅助人员20名。具体招聘名额、职位见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0日--1999年6月20日出生,含当天);
(四)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参加非法组织的;
其他不得聘用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17年6月20日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访问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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