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8人公告
为改善检察队伍结构,缓解人员紧缺状况,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我院决定公开招录8名聘用制书记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名。其中,检察业务岗位3名,侦查及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岗位4名,行政综合岗位1名。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检察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侦查及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岗位限男性。其他岗位不限性别。
5、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编辑和制作电子表格。文字录入速度要求50字/分钟。报名时即对此项技能进行测试,合格者方可报名。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至1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413室)
联系电话:0731 - 28108165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以笔试成绩排序,按1:2比例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式,按面试得分确定考试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2010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标准细则》执行。
六、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定一年期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续聘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并根据依据有关制度逐年适当提高待遇;购买劳动局规定应购的保险;
2、年终根据工作业绩予以一定奖励。
原标题: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8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点击下载>>>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5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