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协勤人员5人公告
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解决检察工作中检察辅助人员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院拟面向全县招聘协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协勤人员共5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具有锦屏县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作风正派、品行良好,遵守纪律,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即1999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
6、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交通管理协勤人员岗位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驾驶技能及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证及以上,且驾龄一年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17年5月23日-2017年6月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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