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大冶市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4名公告
为了加强基层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缓解乡镇派驻检察室人员不足问题,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市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购买服务的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聘用制文职人员4名(其中男性2名),以上岗位报考人员均应具有黄石地区户籍。
工作职责:承担乡镇派驻检察室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聘任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检察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每分钟录入中文40字以上;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2014年-2017年度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其他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院六楼
联系电话:0714-316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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