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大冶市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4名公告(2)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4日。
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及A4规格纸张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2、身份证原件及A4规格纸张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3、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
(二)资格审查
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的那一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市人事考试院)
1、上机测试,报名结束后组织即进行计算机录入中文速度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有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比例)。
(四)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聘用时,如出现某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分数相同时,学历高的优先录取;如学历相同,则笔试成绩分数高的优先聘用。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2、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适应专业岗位的相关情况。若体检或考核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总成绩、拟聘用名单等信息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检察院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事业编、工勤编等编制。被聘用人员统一与市检察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时签订期限为3年。工资待遇由市检察院根据我市"以钱养事"岗位标准结合实际拟定。市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被聘用人员到相应岗位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市检察院可与其终止用工关系。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市检察院4名政府购买服务的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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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检察院招聘报名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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