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齐齐哈尔市司法局补选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5名公告(2)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对组织推荐人选、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按照 1:1.2比例确定市级人民监督员拟补选人选,并在市司法局官网予以公布。
(三)组织考察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或委托相关单位到补选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补选候选人的身份证、户口、学历证书原件进行核对,收取网络报名者的纸制报名材料。(具体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组织评议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组织评议,确定市级人民监督员拟补选人选。
(五)社会公示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将通过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市级人民监督员拟补选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将取消其拟任资格。
(六)公布名单
拟补选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齐齐哈尔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通过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培训任职
市级人民监督员通过任前宣誓、初任培训合格后,正式接受齐齐哈尔市司法局的委派,开展人民检察院相关案件监督评议活动。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2-279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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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docx
附件2 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表.docx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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