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临澧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2人公告(2)
(三)考试
按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计算机操作)。考试采用百分制,时量以卷面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考察
考察实行否定式考察。由县检察院负责考察。
四、用人和管理
1、此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临澧县福源劳务派遣公司(简称福源公司)与聘用的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县检察院作为用工单位与福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再向本院派遣。聘用制书记员的聘用期限为3年,3年后视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合同。
2、实行固定工资制。由县财政按人均不低于3万元/年包干拨付,由福源公司负责发放工资薪酬、扣缴社会保险、人事关系管理、工伤事故处理、人员聘用解聘等相关事宜;用工单位县检察院具体负责聘用制书记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聘用制书记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主要在检察官指导下从事诉讼活动记录、卷宗整理归档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原标题:2017年县公开考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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