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2人公告公告(2)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
(三)体检、政审考察
体检和政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在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程序,政审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政审等有关要求进行。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内由麒麟人民检察院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31500元/年(含"五险一金")的标准发放,由地方财政保障。
八、纪律和监督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及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本院组织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原标题: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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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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