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甘洛县人民法院招聘辅警人员5名公告(2)
(三)笔试
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考试由县法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条件。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各加5分。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评,成绩计入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占总成绩的30%。测试不达标者,取消招聘资格。进入体能测试人数与拟录用岗位人数之比为2:1。
测评项目:1.男子1000米跑;
2.单杠引体向上。
测评标准:1.男子1000米跑成绩≤4'55"达标;
2.单杠引体向上1组8个,完成1组为达标。
体能测试由县法院负责,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工作由县法院、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民警察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法院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范围。政审工作由县法院、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政审拟聘用人员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招聘职位及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同时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县法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3个月试用期。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县法院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九)工资与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1580元/月。
2、由本院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金。
3、按相关规定发放出差等补贴。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举报、监督电话:0834---7818183
五、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 峰 0834---7823341
各 铁 0834---7816413
原标题:甘洛县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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