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协警1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北流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
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人员性质及人员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临时协警人员共15名。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岗位1:书记员12名,主要从事配合检察官做好审讯、出庭记录、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岗位2:司法警察3名,主要从事安全保卫、看守值勤、送达法律文书、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汽车驾驶等工作。
本次招聘的协警人员是非编制人员,归市人民检察院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愿意从事检察工作。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三)玉林市常住人口,懂粤语,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6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现为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聘用的临时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四)书记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司法警察岗位高中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 19 日至2017年1月 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三楼政工科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⑵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4张;
⑸有检察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工作证明(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和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⑹退伍军人还须提交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⑺考取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还需提交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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