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公告(2)
(三)笔试、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裁判文书及公文制作能力、法律思维能力、电脑听打录入能力,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岗位与南宁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人民法院工作。
联系方式: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和路23号
QQ邮箱:1670162926 @qq.com
邮 编:530002
联系电话:0771-2440823
联系人: 李月圆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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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兴宁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人员报名表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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