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外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的人员主要是安排在书记员、法官助理等审判辅助岗位以及部分行政管理岗位,实际聘用人数根据报名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测试成绩确定,不超过20名。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拟聘岗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1.合同制书记员岗位。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有关文书送达,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审判辅助工作。
2.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在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3.合同制行政管理岗位。协助到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有关党务、政工、后勤保障等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者有亚伟速录等级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看打速度达到普通1级以上水平(每分钟录入80个字以上),听打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起至3月10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 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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