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银海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书记员10人公告(3)
(2)学历学位证书或司法考试C证及以上证件;
(3)《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登记表》2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由本院政工科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书记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技能测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测试(未达60字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可自带手提电脑。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四)面试(占40%)。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六)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依次按从高分到低分由未进入考察名单者递补。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本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七)公示。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的法官助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
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
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法官助理、书记员缴纳"五险"。
报名地点:北海市新世纪大道北侧·上海路以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政工科505室)。
联系人:小韦 、小叶
联系电话:0779-3800011 13878952367(小韦)、 13707892235(小叶)
原标题: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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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表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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