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23名公告
为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从事书记员相关工作,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23名书记员。主要职责: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的书记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或在政法部门有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者如已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达到庭审记录要求;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6.工作责任心强,遵守办案纪律,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本人到凌云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完毕原件退还应聘者)、个人简历1份、近期浅蓝色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应聘者现场填写《凌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报名表》,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测试人选。
(三)测试
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时间:7月11日上午9点;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以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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