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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南宁市司法局增加招聘文职人员9名公告

来源: 2017-09-21 08:45

 南宁市司法局属南宁市政府工作部门,现因工作需要,拟通过广西新惠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惠人和公司")增加招聘部分内设岗位文职人员,派遣到南宁市司法局工作,派出期间与广西新惠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报名条件对象和空缺岗位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没有被判刑、劳教的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有奉献精神,耐心细致,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法律知识基础,能够适应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二)空缺岗位要求(附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考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8月25日

报名地点: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科园大道东五路6

号五楼5、6号窗0771-5381322)

报考咨询:南宁市司法局人事科,联系人:潘旋,联系电话:0771-3860012。

(二)报名办法

1、填写《南宁市司法局聘用文职人员入职登记表》(附件)。

2、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核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面试、体检、聘用三个阶段。

(一)面试。由南宁市司法局政治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员的综合情况择优录用。

(二)体检。确定录用人选后,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的人员统称为文职人员,经全面综合考察合格的文职人员将与新惠人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新惠人和公司公司派遣至南宁市司法局工作,按照南宁市司法局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四、有关待遇

1、文职人员的工作时间为南宁市行政机关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双休,有法定节假日,视具体工作情况进行加班)。

2、文职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9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交纳五险一金,工资19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原标题:2017年南宁市司法局增加招聘文职人员启事

点击下载>>>

2017年南宁市司法局增加招聘空缺岗位要求.xls

南宁市司法局聘用文职人员入职登记表.doc

2017年7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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