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6人公告(2)
面试地点: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基本素能及岗位匹配能力
(三)体检
拟被录用人员需到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四、待遇及其他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月2200元(含按雁山区政策规定统一办理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及个人缴交部分),本院不负责食宿。
(二)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大门右侧
(三)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四)咨询联系电话:刘伟 0773-5825192
本公告招录细则由雁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招聘录用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2017年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1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