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45名,欢迎优秀人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履行在编书记员相同的岗位职责,即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各项职责以及庭领导、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者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计算机运用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报名相关材料发至:gbrsk5859202@163.com邮箱。
2.现场报名。桂林市毅峰路19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715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20日。
(三)要求:
参加应聘人员需在2017年8月21日前,将以下资料通过邮寄、网络传送或面呈方式送交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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