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2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龙州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名,司法警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书记员职责
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司法警察职责
聘用制司法警察主要协助编制内司法警察承担值勤、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文字功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司法警察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为中专、高中学历),专业不限;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执行)并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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