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10人)及专业要求
1.招聘岗位及人数:聘用制书记员10人(其中包含一个残疾人岗位,具有残疾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
2.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运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有新媒体网络技术、法律知识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2000年12月1日至198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2月1日出生)。
3.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
2.报名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二桥路西中山大道南侧宜州区人民检察院6楼政工科(全胜建村市场对面)。
3.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州区检察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由宜州区检察院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
(四)考察
由宜州区检察院评审小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院党组班子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由政工科直接通知相关人员。
(五)体检
入围人选由宜州区检察院通知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录用公示
按1: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中旬。
(七)审核
审核时间:2018年12月下旬。
(八)试用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即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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