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8名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的简章
根据《关于下达第三批消防文职人员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016〕27号)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伊犁公安消防支队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
一、招聘对象
(一)伊犁州直生源或户籍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塔城和阿勒泰地区);
(二)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含2017届应届毕业生);
(三)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四)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9年2月15 日-1986年2月15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详见《伊犁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7.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
8.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9.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或曾拥有海外国籍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和岗前培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缴费
1.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2月16日11:00 - 2月21日 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99-8085577(州人社局信息中心)、 0999-8020154(州人社局考试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0999-8135359 (州公安消防政治处) 0999-8028212(州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2月22日-2月24日。
5.报名费和笔试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40元/科。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对于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