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 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14人公告
根据《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定于2017年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三)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表详见2017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文职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6.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2月10日。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统一命制。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7年2月19日。
六、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和上岗等步骤组织实施。
招聘简章及岗位表于2017年2月4日12:00起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aksrsj.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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