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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25人公告

来源: 2019-01-18 13:28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3.公安消防部队已退役士兵(士官);

4.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考生;

5.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7.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或曾拥有海外国籍的;

8.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附件2)执行;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2月3日至1999年2月3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公安消防部队已退役士兵(士官)招聘条件:

(1)已退役义务兵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共青团员;

(2)已退役士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学籍材料齐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lmq.xjrs.gov.cn)、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wlmqrsks.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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